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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2013年学术型博士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Mon Aug 20 13:11:00 CST 2012
北京师范大学2013年全国统考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已经公布,详情如下: 点击查看:2013年专业目录 欢迎报考全球变化与地球系统科学研究院博士研究生! 为深化博士生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扩大导师和院系在博士生选拔中的自主权,加强对考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专业潜能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查,提高人才选拔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我校自2013年起对教育学部、物理学系(课程与教学论专业除外)、天文学系和全球变化与地球系统科学研究院的博士生招生选拔办法进行改革,试行“申请-考(审)核”制度。以上院系的招生办法另行公布。 一、招生人数 1.各院系公布的招生人数中包含本科直博生及硕博连读生,不含各种专项计划(了解专项计划招生请点击浏览)。 本科直博生的接收面向全国重点大学获得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工作预计在2012年10月中旬结束,届时将公布接收情况,请注意查看。 只有本校在读的二年级硕士研究生可申请硕博连读。除试行“申请-考(审)核”制度的院系和专业外,接收硕博连读生的工作预计将在2012年12月底前完成。 2. 各导师的拟招生人数已在专业目录中标注或说明。除明确标注了拟招生人数的导师外,其他导师的实际录取人数将依据其报考人数、生源质量、科研项目和经费情况以及考生的初试复试成绩、导师所在院系的招生总名额等综合确定。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学位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已获硕士学位人员(初试前获得硕士学位),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或符合条件的同等学力人员,或已获博士学位人员。 同等学力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报考条件:①获得学士学位后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②在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四篇以上与所报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独立主持过省部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者发表文章数可酌减,但不得少于2篇。③已修完所报专业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 只有硕士学位证书而无硕士毕业证书的考生(如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单证专业硕士等),如果在初试前不能获得硕士学位,只能以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并须符合上述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条件。 3.两位与所报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体检标准请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三、报名办法 [说明:考生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我校的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报考资格审核将在录取阶段进行。] 1.报名时间:2012年11月12日至12月12日。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址为:http://graduate.bnu.edu.cn/bsbmindex.htm。具体要求、流程请在网上报名期间查阅报名系统的相关说明。报名费200元,采取网上支付方式。 2.报名者须于2012年12月21日前(以邮戳为准)按要求向报考院系所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报名登记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打印前须按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打印后须本人在每页亲笔签字确认); (2)两份专家推荐书(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空表后请专家填写); (3)个人自述(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空表后填写,需同时在网上报名系统提交电子版); (4)本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原件或复印件均可),需同时在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本人已发表的代表性学术论文,最多3篇; (5)已获硕士学位人员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国(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单证专业学位研究生和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不必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及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由考生攻读硕士学位所在院校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也可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加盖其公章。下同); 应届硕士毕业生只提交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被录取后,如在入学报到时不能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同等学力人员提交学士学位证书及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 【提示: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如实、准确填写信息。考生必须按要求提交书面材料,书面材料中的相关内容必须与网上信息一致。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考生本人负担。】 准考证不再寄发,请考生于考试前一周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四、选拔 选拔包括初试和复试。 初试科目:外国语(不含听力)及两门业务课,以专业目录为准。 初试时间:2013年3月30日、31日。 初试地点:北京师范大学(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同等学力人员须加试两门硕士阶段专业基础课和政治理论。 复试有可能安排在初试后马上进行,也可能在初试成绩公布后进行,具体安排请于考试前一周在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五、录取 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综合考虑考生的科研情况和工作业绩等,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六、学费和奖助学金 1.我校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博士生录取类别分为两类:非定向培养博士生和定向培养博士生。凡人事档案转入北师大的为非定向培养博士生,不转入的为定向培养博士生。 2.所有研究生须缴费上学。普通博士生学制三年,本科直博生学制五年,学费每年1-1.2万元(因专业而异)。 学校为博士生设基本奖学金,基本奖学金覆盖面为100%。博士生(含定向培养生)只要入学成绩合格、每学年考核合格,即可在每学年获得与当年应交纳学费等额的基本奖学金,换言之,可冲抵当年全部学费。 除此之外,非定向培养博士生还可享受博士生基本助学金,每人每月1000元,每年按12个月发放。 定向培养博士生只能申请基本奖学金,不能申请基本助学金。 按照教育部规定,已获博士学位人员及年龄超过45周岁人员攻读博士学位,须由考生本人自付学费(自筹经费培养)或由所在工作单位代付学费(委托培养),这两类博士生不能申请学校的博士生基本奖学金和基本助学金。 除上述博士生基本奖助学金外,学校还设立了博士生短期出国访学(含参加国外学术会议)资助金、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基金、博士生优秀科研成果版面费资助金、教育部学术新人奖等多种奖励和资助项目,用于奖励资助所有在学制规定年限内的在校优秀博士生的学习及科研工作。 七、其他 1.我校2007年起开始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在学校重点建设的学科领域每年选拔约150名学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或进行联合培养,详情请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在“重点建设项目-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中查询。 2.体检在新生入学时进行,不符合规定体检标准的考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3.北京地区定向培养博士生在单位保证其学习时间的前提下可在职攻读博士学位,其他博士生均须全脱产学习3年。 4.录取为定向培养的北京地区考生学校将不安排住宿。 5.我校不提供参考书目,请自行选择相关书目学习。 我校研究生院主页:http://graduate.bnu.edu.cn,研招办信箱:yanzh@bnu.edu.cn,咨询电话:(010)58808156,传真:(010)58800519。 备注:如果2013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调整情况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请注意查看 相关附件: 博士招生计划:博士招生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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