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全球变化与地球系统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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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研究生培养» 招生 全球变化与地球系统科学研究院2016年统考生调剂复试办法 发布时间:Fri Mar 04 11:11:00 CST 2016

我院2016年拟接收学术型硕士调剂生17名参加复试(差额复试比例150%),复试与第一志愿报考我院考生同时进行,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调剂考生单独排序。

1、调剂复试的基本条件

1)符合“全球环境变化”专业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2)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全球环境变化”专业相同或相近(地理学、大气科学、环境科学与环境工程、测绘工程一级学科下各专业),初试科目与“全球环境变化”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3)校内调剂的考生:初试成绩须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并达到我院复试基本分数线(外语:48,政治:48,专业课一:75,专业课二:90,总分:290)。本科就读于高水平高校。

4)校外调剂的考生:本科就读院校应为高水平高校,第一志愿报考单位必须是高水平高校或国家级研究院所,报考学科专业综合实力应不低于我校。初试成绩须达到我院复试基本分数线。

5)调剂考生经我院审查后,公布参加调剂复试人员名单。

 2、申请方法

1)申请:第一志愿报考外校的考生,登录“招生调剂申请系统”(http://zs.graduate.bnu.edu.cn/core/ucontent/page/ss_tjfs)中填写基本信息,打印《调剂复试申请表》并随其他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往届考生毕业证书及成绩单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的成绩单)一同寄送本院(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12号京师科技大厦B座409)。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只须提供《调剂复试申请表》,由本院系审核通过即可参加复试。

2)申请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3月13日接受调剂申请。获得复试资格的调剂考生名单将于3月15日起在我院主页上公示。

3)经调剂复试,学院拟录取的考生名单,还须提交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审批,经审批通过的考生才能被学校拟录取。

4)所有被学校拟录取的调剂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一般在4月初)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完成申请调剂、允许复试、统一录取、确认录取等调剂手续。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5)由于我校复试时间早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复试录取相关政策公布时间,第一志愿报考外校的考生在提交调剂申请时,应书面承诺:如果其初试分数不符合《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或者不符合相关政策,或者提供虚假信息,则无论复试成绩如何,一律不予录取,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3、复试安排

   参见我院网页关于硕士研究生复试的复试安排。

4、录取原则

  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总成绩为复试总成绩。分专业按复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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