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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纪委印发《二级党组织纪律检查委员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Wed Mar 09 15:06:00 CST 2016
北京师范大学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相关规定,现将学校二级党组织(含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以下简称分党委)纪律检查委员工作职责明确如下: 分党委纪律检查委员在分党委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纪律检查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协助分党委书记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做好经常性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和纠正“四风”问题。 二、做好加强党内监督、严格党的纪律工作。检查党员执行党章和党的纪律的情况,按规定协助学校纪委调查、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违反党的纪律的案件。 三、协助学校纪委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协助分党委书记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对其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帮助。 四、做好保障和维护党员民主权利的工作。引导党员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规定,自觉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五、经常向学校纪委、分党委汇报和反映本单位党风党纪以及纪律检查工作的情况 六、根据分党委集体决定和分工,完成分工负责的其他任务。
中共北京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3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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