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全球变化与地球系统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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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值班,如有事不能值班,应提前同他人换班,并报办公室。

第二条 在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第三条 在值班期间,值班人员要切实履行职责,处理好各项事务,并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如实记录交接班时间、人员、对库房巡视情况、防盗门、窗情况、技防设施运行情况、通讯设施运行保障情况、岗位期间发生的人员进出库、物品领退情况及可疑情况等。

第四条 在值班期间,值班人员要提高安全意识,做好紧急报警装置、入侵报警装置、图像监控设备的值守与记录

第五条 值班人员如在值班期间遇放射性事故,应严格遵守北京师范大学放射性事故应急预案,及时向有关部门反应情况。
                
第六条 值班人员要自觉保持值班室的环境卫生,爱护和保管一切财务。
  
第七条 对于临时外出、学习、开会等原因不能值班的,由相关院系办公室进行调剂。

第八条 节假日期间,实行领导带班制度。

第九条 对于因值班缺位和不负责任造成损失、影响的,给与公开批评和和经济处罚。